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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有了新的进展。10月10日,司法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草案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一直以来,民营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。无论在就业、税收、GDP增长、科技创新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根据有关数据统计。
截至目前,民营经济贡献全国60%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,50%以上的税收,80%以上的城镇就业,70%以上的技术创新以及65%以上的出口份额。
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民营经济时指出:“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,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。”这是对民营经济的根本定位。当前,我国民营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正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。全球经济形势多变,贸易保护主义抬头,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,给民营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。同时,国内市场的环境日趋复杂,一些行业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,企业之前竞争更加激烈,民营企业在市场份额的争夺中更加艰难。
征求意见稿的丰富内容以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,生动体现了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的要求,是开门立法的又一次重大实践。在不健全的法律体系下,企业交易合同的执行和企业产权的保护会变得不稳定,无法确保一个公平和开放的市场环境,导致企业在运营中被迫面对合规风险,这样的不稳定性会影响企业的长期规划和投资,从而影响民营中小企业的未来发展。当监督力度不足时,缺乏透明度和一致性的执法还会成为贿赂和腐败的温床,导致市场的不公平竞争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通过法律形式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。草案在市场准入、融资支持方面等不少条文,体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逻辑,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。
草案特别强调政企沟通机制,要求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。这一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企业发展,从企业的角度出发,畅通民营企业发展路径,为民营企业的运营创造更加稳定的市场环境。
草案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,特别是在高新技术、绿色低碳、智能制造等领域,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,不仅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,还能推动整体经济发展。
草案对科技创新方面的强调能够为企业发展方向做出一定指引,民营企业应不断加强创新力度,加大在数字化、智能化研究投入,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,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,对于提振民企信心具有重要的积极影响。众森同越作为一家专注于政企服务、教育技术装备、信息化建设及科技创新的文化产业机构,将始终怀揣信心,在国家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大背景下,我们将继续深耕教育领域,致力于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服务,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。
同时,我们将积极响应国家对科技创新的号召,加大研发投入,探索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,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动能,为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。我们坚信,在法治的保障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下,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,众森同越也将携手合作伙伴,共同开创教育信息化的美好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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