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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家长建议小学延时至6点半放学#的话题最近引发持续关注。
据报道,近日,有市民在人民网留言板上发帖称,小学放学时间过早,不方便职工家长接送及看护,建议延时至18:30放学。对此,当地教育局回应: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至18:00,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放学的由学校予以妥善安排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的规定,放学时间是不能随意调整、延时的。从规范办学角度看,规定上学时间到规定放学时间学校提供的教学与管理服务,属于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提供的义务教育服务。
这个话题之所以上热搜,不是这一建议有多少家长支持,而是这一建议把“延时放学”与“延时课后服务”,以及大部分学生家庭的需求与个别学生家庭的特殊情况,混为一谈,由此引发不必要的争议。
根据“孩子放学后去哪儿”的问题,教育部要求各地学校根据实际情况,为有需求的学生,提供放学后的照看、作业辅导服务,这就是“课后服务”。
为此,2023年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》提出五个“严禁”,包括严禁随意扩大范围,严禁强制学生参加,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,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,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。
但当前,课后服务仍存在不少现实问题。首先,课后服务本质上是延时工作,工作一整天,老师们的体力和精力都投入较大,把放学时间无限延长恐怕也不够妥当;其次,就算课后服务时间能延长,相关安排或课程能否满足孩子的多样化需求也是个难题。
我们看到,近年来全国各地一直都在积极做出有益尝试。北京推出中小学生阶段的课外活动计划,上海公办中小学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,浙江杭州的课后服务被家长称为“晚托班”。
小学生的课后照护压力不应仅由学校或家长单方面承担,而需多方协力应对,这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。
教育部门需盘活多方资源,针对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,采取聘任退休教师、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或者志愿者参与的方式,拓展课后服务的课程,吸引更多学生参与。针对资源利用问题,除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外,还可利用周边资源,组织同学们到其他学校进行参观、开展活动等。
孩子的照料问题是影响生育政策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。小学生到底该几点放学,是个社会性难题,单靠教育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,更可以从单位、企业端入手,比如协调双职工的一方单位对家庭特殊情况者实行弹性工作制,可以允许其提早上下班等方式做出尝试。
最重要的是在尊重孩子权益和感受的前提下,结合家庭差异实施,给予孩子选择的空间,真正做到差异化服务,界定清楚课后服务的性质,并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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