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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。“民以食为天”的道理贯穿了中华五千年历史,“吃文化”已与中华文化融会贯通,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。而其中食品安全问题是大众最关注的民生问题、社会议题之一,发生在校园的食品安全事件,更是牵动各方神经。
古代中国,早在周朝时期,人们就已经有了防范不安全食品侵害的意识,当时所谓“五谷未熟,果不粥于市”,即农作物、水果未成熟是不许在市场上销售的,基本算是非常朴素的食品安全理念。
春秋战国时期,圣人孔子于《论语·乡党》中提到了“十三不食”的原则,他指出了十三情况下的食品是不能吃的,其原文称:“食饐而餲,鱼馁而肉败,不食。色恶,不食。臭恶,不食。失饪,不食。不时,不食。割不正,不食。不得其酱,不食。肉虽多,不使胜食气。惟酒无量,不及乱。沽酒市脯不食。不撤姜。不多食。祭于公,不宿肉。祭肉不出三日。出三日,不食之矣”。大意就是鱼肉腐败、食物颜色异常、食物发出怪味、半生熟食物等都是不能吃的。这其中,个别原则可能出于个人喜好,或者是站在士大夫阶层以维护礼法等级制度的立场上提出的,但孔子毫无疑问是中国最早系统提出食品安全理念的人。
到了现代社会,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。今年6月,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生“6.1食品安全事件”,也就是舆论场熟悉的“鼠头鸭脖”事件,引发广泛关注。微博上多个相关话题的总阅读量与讨论量居高不下,事件多次反转,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舆情。
而仅仅四个月之后,10月10日华北理工大学食堂又出现了疑似“鼠头”异物,然而店家声称是牛肉,再次引发了公众对校园食品安全的担忧。
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食品卫生状况堪忧、饭菜质量不高、价格普遍偏高以及食堂招标或存在暗箱操作等,食堂经营公司“顶风作案”,表面上是经营食堂的公司有问题,实则背后是高校后勤管理存在极大的漏洞。被爆出食品安全问题的两家高校,其食堂都是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经营,虽经营权在第三方公司,但高校对于食堂的管理责任是不可推卸的。
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。一方面,它关乎未成年健康成长以及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;另一方面,学校食堂涉及范围广,尤其是高校食堂,动辄几万人,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更高。
因此,对于校园食品安全理应更充分重视,不管是学校,还是地方管理部门都应该密切关注,把安全责任压紧压实。10月23日,针对华北理工大学、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,国务院食安办约谈河北唐山、江西南昌两地政府主要负责人,要求地方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。
然而,约谈只是第一步。我们更需要看到的是,约谈之后,两地政府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改善食品安全状况?从此次事件中吸取了什么经验?如何避免类似时间再次发生?
校园食品安全关系亿万家庭,更关系祖国未来,守护校园“舌尖上的安全”需要相关职能部门、学校、家长和学生四方形成合力,才能够有效地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,确保每一口食物的安全和质量,让学生们“吃得放心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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